关于印发《2020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来源:四川能源监管办
发布时间:2020/03/05 21:25
各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国网西南分部、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、四川能源投资集团公司,四川电力交易中心,有关地方电网企业,有关发电企业、售电企业、电力用户:
为推动四川电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,规范电力市场交易秩序,根据《四川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(暂行)》的有关要求,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牵头制定了《2020年四川电力交易指导意见》。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交易效率,降低交易成本,鼓励各市场主体通过电话、视频、网络等“非直接接触”方式进行交易洽谈和协商,鼓励电力用户、售电公司利用线上电力交易工具匹配需求和达成交易。年度交易结束后,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,统筹研究确定疫情防控期间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偏差电量的处理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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