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》(中央编办发〔2013〕130号)规定,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是国家能源局在四川设立的派出机构,是正司局级行政单位,简称“四川能源监管办”。四川能源监管办的主要职责是:监管电力市场运行,规范电力市场秩序;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;监管电力调度交易,监管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;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,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,监督检查有关电价;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、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,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事故调查处理;负责组织实施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;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下达或交办的有关事项管理。